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,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,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,10月29日,中共栾川县委办公室、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《关于成立栾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》,决定成立栾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。
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担任,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、县委政法委、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、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等16个部门。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,负责日常工作,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,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、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,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部署;研究、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和制度;协调、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困难、问题及重大案事件;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。
栾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,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创了新局面、提出了新要求、打开了新格局,有助于凝聚社区矫正工作合力,营造共建共享共治良好社会氛围,对推进平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